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校務評鑑_分類表2(教務發展)

評鑑重點

評鑑指標

具體成果

一、計畫與組織 1.課程計畫切實可行。
2.發展各領域課程計畫。
3.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健全並運作良好。
4.發展學校本位課程特色。
5.依據教育部頒訂國中小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落實常態編班。
二、教學設備資源 1.充實圖書、資訊與教學設備。
2.發展各領域教材、教學輔助教具。
3.有效運用專科教室並管理完善。
三、教師專業發展 1.辦理教師成長研習有效提昇教師專業知能。
2.鼓勵並運用教師組織協助教師專業發展。
3.教師積極參與校內外進修,並能分享心得。
4.鼓勵教師專業對話,落實課程教學及學習檔案系統之知識管理功能。
5.發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以提升教學品質。
6.積極參與各種教育實驗或專案研究;發展研究或創作成果,擴展專業影
   響。
7.辦理教師備課、觀課與議課等教學活動,並配合國教輔導團實地輔導訪
   視,落實觀課與議課等教學活動。
四、學生學習成長 1.辦理學生學習活動與成果發表。
2.辦理校外教學活動。
3.鼓勵學生參加各類活動。
4.辦理學生補救教學(弱勢扶助)。
5.有效提升學生學習效能。
6.規劃推動學校閱讀計畫,落實「身教式持續安靜閱讀」(MSSR)。
五、其他 1.前一次教育局辦理之校務評鑑報告及改善措施說明。(必要)
2.校長任期第二年自辦之外部評鑑報告及改善措施說明。(必要)
3.其他教務發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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