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校務評鑑_分類表4(總務發展)

評鑑重點

評鑑指標

具體成果

一、計畫與組織 1.訂定中長程校園發展規劃藍圖。
2.適時檢討校園空間規劃。
3.校園設施規劃能支援教學。
4.研訂並執行校園綠化美化工作計畫。
二、設備管理 1.訂定完備學校財物管理維護辦法並充分使用。
2.設置工程、財務及勞務購置規劃執行小組,並有效執行任務。
3.落實學校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與維護。
三、事務與文書 1.警衛及工友善盡管理與維護的責任。
2.校園開放及場地租借合於相關規定。
3.妥善規劃校園人車動線與停車空間,管理成效良好。
4.落實校務行政電腦化。
5.落實文書公文電子化及文書檔案管理作業。
四、經費使用績效 1.確實依基本需求經費籌編預算數,並有效執行(特別是基本修繕
   費、教學設備補助款)。
2.執行項目符合中長程校務發展,規劃經費需求,並有效執行。
3.經費之執行、核撥銷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帳冊與財產管理清楚明確。
五、其他 1.前一次教育局辦理之校務評鑑報告及改善措施說明。(必要)
2.校長任期第二年自辦之外部評鑑報告及改善措施說明。(必要)
3.其他總務發展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