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6年9月11日桃教資字第1060069434號函續辦。
二、旨揭競賽各組獲前三名之學生頒發獎狀及圖書禮券;第一名隊伍指導教師核敘嘉獎2次,第二名核敘嘉獎1次,第三名核頒獎狀1張,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授權學校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發布;另私立學校指導教師請學校從優敘獎。
三、本案獲獎師生訂於106年度創造力暨科學教育嘉年華頒獎典禮受獎,請貴校通知其於106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8時40分至本市大崙國小集合。倘當日不克參加,請於典禮後逕至光明國小教務處領取,聯絡人:蘇楓鈞組長,電話:3127066轉213。
四、檢附獲獎名單、大崙國小交通配置圖及活動流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