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107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11月16日清推教字第1069007530號函辦理。 二、本局106年11月10日桃教學字第1060090688號函諒達。 三、本案欲報名者,請於106年12月20日(三)前檢送符合資格之薦送教師名冊(如附件)至國立清華大學,俾利辦理後續開課事宜,倘有相關疑問,請洽國立清華大學林靜明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78215。 四、檢附旨揭學分班簡章、薦送教師名冊及報名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