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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國協會盃FUTSAL足球錦標賽」

會計室 / 2017-12-14 / 人氣: 462

 

2018年全國協會盃FUTSAL足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宗    旨:配合教育部體育署發展全民運動,倡導正當體育活動,推展五人制足球,促增足球運動人口,提升足球技術水準並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貳、奉准文號:臺教體署競(ㄧ)1060039578號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苗栗縣政府、吳鳳科技大學。

伍、承辦單位:苗栗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陸、比賽分組:

         ㄧ、U13歲男生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二、U13歲女生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三、社會女生組:民國91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四、社會男子組:民國91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凡報名2017/18企業甲級足球聯賽選手不得參加此比賽。

柒、參加資格:

     一、凡符合規定球員均可報名,外籍球員不受限。

     二、凡經判處停止比賽權之球員及相關隊職員,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報名參賽。

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電子郵件報名。

玖、比賽日期:107年1月21-26日。(U13組)

              107年3月3-7日(社會組)

拾、比賽地點:苗栗縣立巨蛋體育館(U13歲組)、吳鳳科技大學(社會組)

拾壹、比賽制度:以分組循環後淘汰賽制為原則。

拾貳、比賽用球:室內五人制比賽球。

拾參、報名須知:

    一、聯絡方式: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10363台北市大同昌吉街55號2樓210室)

          報名聯絡人:莊上德、譚文聖 電話:【02】2596-1185  傳真:02-2595-1594

          競賽聯絡人:陳建志  電話:【02】2596-1185  傳真:02-2595-1594   

          網站http://www.ctfa.com.tw    報名專線e-mailctfa.futsalcup@gmail.com

二、手續: 1.請先e-mail報名表.2請傳送報名表後至永豐銀行豐掌櫃進行繳費。

三、費用:競賽活動費2500元(比賽期間每天提供一箱礦泉水,不足部分請自理),請於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請傳送報名表後至永豐銀行豐掌櫃: http://pay.sinopac.com/64557232進行繳費並在賣家的話註明【報名球隊名稱及組別】。報名手續不全者,不予編排賽程。如抽籤前放棄參賽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競賽活動費,完成抽籤編排賽程球隊則不退還費用。

四、報名表所需相關資料請詳細填寫:職員4名(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等名稱超過4人直接刪除);球員14名(含隊長)。球衣號碼請依由小至大順序排列球員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則予以刪除。

五、參賽球員不得兼任同組其他球隊之任何職務,並且每一球員僅得報名參賽一組。

六、比賽球隊請自行準備球員背心。

七、禁止配戴護目鏡、眼鏡參加比賽。

     八、因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拾肆、競賽抽籤及領隊會議:

一、時間:107年1月5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整。(不另行通知)

二、地點:本會會議室。

三、賽程公告:107年1月5日(星期五)公告於本會網站www.ctfa.com.tw網頁。

四、各參賽球隊務必派代表準時出席,如未派代表參加,由本會代抽籤排定賽程並遵守會議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拾伍、名次判別:

一、循環賽:勝一場得3分,和一場各得1分,敗一場得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循環賽不加時比賽,惟為提供循環賽後如兩隊積分相同時便於判定何者為勝方起見,於和局後立即比踢罰球點球,兩隊各派踢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贏者立即獲勝,若平手再各派踢球員一名依序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一).兩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1勝隊佔先。

2兩隊比賽為和局時,以該場次比踢罰球點球勝者佔先。

(二).三隊(含)以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1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2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3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4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5抽籤決定。

 二、淘汰賽: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時,不延長加時比賽(特定場次除外),立即比踢罰球

                 點球決勝負。

拾陸、比賽須知:

一、採用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公布之最新FUTSAL足球規則。

二、出賽球員,應攜帶『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球員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學生證、健保卡、外籍球員攜帶居留證、在學證明書等正本或彩色影印紙本(需有照片)』,於賽前20分鐘送至紀錄台備查,未能提出其中之一者不得出場比賽。

三、每場比賽時間為40分鐘(上下半場各20分鐘),中間休息5分鐘,半場結束前1分鐘停錶計時(含延長賽),以裁判計時為準。

四、賽程表排名在前之球隊,球員席位於面向球場左側休息區,中場時需互換球員席;當場參賽人員才能進入球員席及技術區域,並遵守足球規則『技術區域條款』之規定,尊重裁判的判決,配合第三裁判管理,球隊教練團應有義務協同大會工作人員共同管控該區秩序

五、凡上場比賽球員之球衣號碼(場上隊長需佩帶臂章,守門員若擔任普通球員時球衣號碼需相同)與報名之號碼不同者,該場比賽不得出賽。

六、比賽一律穿平底球鞋或膠鞋,不得穿有顆粒之類的球鞋出場比賽(符合五人制室內場地比賽規定)。

七、各球隊比賽時,賽程排在前者穿著深色球衣,賽程排在後者穿著淺色球衣。球隊球衣、球褲、長襪須明顯分辨顏色。

八、每場比賽前20分鐘提交出賽名單至紀錄台,每隊得提出先發球員5人;替補球員最多9人之名單。未列入替補球員名單內之球員,不得替補出賽。

九、凡參與比賽球員之球衣應冠有代表球隊名稱或隊徽,如與報名號碼(請依球衣號碼順序由小而大排列)不同時,該場比賽該球員不得出賽【守門員若擔任普通球員時,球衣號碼必須相同】。

十、如有冒名頂替參賽者,經查屬實則應判全隊棄權,已賽成績不予計算,隊職員與冒名者均處以1-3年不得參加本會主辦之比賽處分,並函送學校、教育局、教育部體育署等相關單位處理。

十一、凡比賽中不服裁判而被判棄權或無故棄權之球隊,取消其繼續比賽之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並送大會競賽委員會議處。

十二、逾比賽規定時間10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取消其繼續比賽 (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十三、凡報名且已完成抽籤排定賽程之球隊,若於比賽期間無故棄權已賽完之成績一律不予計算,禁止該隊參加本會主辦之相關比賽一年資格。

十四、比賽期間如遇球員或隊職員互毆、毆打隊職隊員;侮辱(毆打)裁判及遇球隊職員發生違紀違法情事,除立即停止該球員比賽外,並送大會競賽委員會議處,情形嚴重者移送本會紀律委員會或司法機關議處。

十五、凡在比賽中,第二次被黃牌警告(不同場次)之球員,應『自動停賽』一場,再黃牌警告,則應再『自動停賽』一場;如被紅牌直接『判罰離場』之球員,應『自動停賽』一場,再被黃牌警告時,則應再『自動停賽』一場。

十六、比賽中被裁判『判罰離場』之球員,若犯規情形嚴重者,得依情節輕重由競賽委員會議處,並執行相關禁賽處罰。

十七、務請各參賽隊職員積極宣導品德活動,勿口出惡言及不必要肢體動作,共創有禮貌祥和競賽環境。並請各與賽人員遵守運動場管理辦法之規定場館內吸煙、嚼食檳榔、亂丟垃圾等行為

十八比賽期間,凡屬裁判職權範圍內之判罰,應依裁判判罰為終決。

拾柒、獎  勵:

    各組前四名球隊,由本會頒贈獎盃乙座及職隊員獎狀。

 (一)五隊錄取三名。

 (二)六隊至八隊錄取四名。

(三)九隊至十一隊錄取六名(五-六名並列為第5名僅頒發獎狀)。

 (四)十二隊以上錄取八名(五-八名並列為第5名僅頒發獎狀)。

拾捌、申  訴: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大會競賽委員會判決為終決。

三、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本會頒訂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不得影響比賽進行。並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大會競賽委員或裁判長提出書面(如附件一)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隊領隊或(總)教練簽名,方予受理。

四、有關球員資格,須於賽前提出,比賽結束不得異議。如比賽中球員冒名違規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拍照存證』,並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得檢齊參賽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書面證明資料向大會競賽委員或裁判長提出書面(如附件二)申訴,未依規定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隊領隊或(總)教練簽名方予受理。大會競賽委員會或裁判長受理申訴議決後,其判決為最後終結。

五、任何申訴均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如經裁定不受理申訴時,退還其保證金;如經裁定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裁定申訴事實不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

拾玖、其  他:

 一、各球隊參賽費用請自理

二、凡排定之賽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形(如:新型流感)或重大事故,必須變更或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須事先徵得大會競賽組同意後,始得另行擇期比賽。

三、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各參賽單位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四、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因天氣、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臨時更換比賽場地及日期。

貳拾、保  險:

一、球隊隊職員於比賽期間,請各參加單位自行投保意外傷害與醫療險。

二、比賽期間,比賽場地由主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貳拾壹、本規程經規劃技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陳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2018全國協會盃FUTSAL錦標賽  競賽事項申訴書

申訴理由

 

糾紛發生時間

 

糾紛發生

地點

 

 

申訴事實

 

 

 

 

 

證 件 或

證    人

 

申訴單位

領隊或(總)教練             (簽名)

年  月  日  時  分

裁 判 長

意    見

 

 

競賽委員判決

 

 

         

 

競賽委員簽名:

 

附件二

2018全國協會盃FUTSAL錦標賽  球員資格申訴書

被申訴者所屬單位

 

被申訴者競賽組別

 

被申訴者姓    名

 

 

申訴事由

 

 

 

 

證 件 或

證    人

 

申訴單位

領隊或(總)教練             (簽名)

年  月  日  時  分

 

競賽委員會判決

 

 

 

 

         

 

競賽委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