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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火旁龍盃全國中小學競技舞龍錦標賽」

會計室 / 2018-02-02 / 人氣: 236

2018龍盃全國中小學競技舞龍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據:

(一)「2018苗栗國際文化觀光節火旁龍系列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體育署107.1.24台教體署學(三)字第1070002340號函辦理。

二、目標:

(一)結合苗栗龍文化活動,保存優良民俗技藝,宣導正當休閒活動。

(二)薪傳舞龍民俗技藝、推展民俗體育,發揚精緻的競技舞龍藝術。

(三)藉由2018全國中小學競技舞龍錦標賽的舉辦,提昇競技龍隊技藝水平。

(四)為落實學校體育教學正常化,推展校園民俗體育活動,培養學生終生運動之習慣。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苗栗市公所

五、協辦單位:全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苗栗縣國際文化觀光局、苗栗縣體育會、苗栗縣民俗體育委員會、苗栗市玉清宮管理委員會

六、競賽日期:107年2月28日(週三)。

七、競賽地點:苗栗市玉清宮廣場

八、比賽資訊:

(一)比賽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二)比賽日程預定表:

1.領隊、裁判會議、抽籤:2月22日上午10時於苗栗玉清宮會議室(苗栗市玉清里1鄰為民街35號)

2.比賽時間:上午09:00至下午14:30(視比賽情況延長或縮短)

3.開幕:2月28日上午10:00(請全體參賽隊職員務必參加)

4.閉幕頒獎:2月28日下午15:00(暫定時間,視比賽情況)。

(三)參加辦法:

1.組別規定:可男女混合組隊,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以學校為單位參賽,並請學校出具選手在學證明書。(檢錄用)

2.報名人數:每校高、國中16人為限,國小組20人為限。(不含領隊教練)

3.競賽運動員出場限定人數:高國中小組依報名人數。(以上均含配樂人員)

4.比賽類別為競技舞龍單龍比賽

(四)比賽辦法:

1.比賽規則:參考2018龍盃全國中小學競技舞龍錦標賽辦法。(如附件)

2.比賽制度:比賽均採最後得分總加平均進行排名;最後得分總加平均相同時,以最後得分總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5裁判評分,扣除最高與最低得分)。每隊參賽結束,30秒內各組裁判應立即亮牌公告得分。

3.比賽規定:隊員參加比賽,必須穿著運動服或功夫裝,不得赤膊、打領帶、穿室內鞋或皮鞋,未依此規定者一律不准參賽。

舞龍配樂如為播放音樂音響請自備(大會雖有播音設備,如不能播出所送音樂請自行負責)各單位參加比賽可使用大會準備之大鼓,鑼、鈸等樂器請自備

九、競賽方式:舞龍(單龍九節)團體賽。

(一)競賽時間:國小組6-8分鐘、國高中職組7-9分鐘。。(鼓聲或音樂聲響起或龍頭起動開始計時,鼓聲音樂聲停止或全龍靜止,隨即終止計時)

(二)競賽內容:自選套路,以團體表演方式進行,內容、形式不拘,可使用其他參考道具,各隊自由發揮、創作。可男女混合組隊。

(三)評分標準:套路變化60%。鑼鼓配樂10%。服裝與精神10%。動作與創意20%,得分以十分制計算。

(四)參賽時間不足或超過,每滿30秒扣總平均0.3分,不滿30秒,以30秒計。

(五)競賽場地:20公尺正方形平面場地

(六)龍的規格:單龍九節(國小組:龍頭至少重1.2公斤、龍身長至少15公尺、龍身直徑至少25公分。國高中職組:採2011年國際龍師運動聯合會審定之規則)

十、其餘規則,未與上述牴觸者,依本次大會所訂競賽規則(如附件)

十一、程序:各項參賽順序均由參加單位於領隊會議依決議排定。

十二、報名辦法: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13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隊伍限制:高國中小報名以錄取前30隊參賽為限。

(三)方式:

1.請至苗栗縣民俗體育委員會網站直接線上報名。

苗栗縣民俗體育委員會網站http://union-school.myweb.hinet.net/

2.報名後請電話聯繫李建華老師手機0921040725,是否報名完成。

3.相關競賽內容請洽苗栗縣民俗體育委員會總幹事廖金文 手機0928973313

十三、領隊、裁判、抽籤會議:107年2月22日(週四)上午10時在苗栗玉清宮會議室舉行。(不另行通知,請參賽隊伍屆時派員前往,缺席者由承辦單位代抽)。

十四、參賽資格:中小學組均以學校為單位,每校以一隊為限,並以在籍學齡學生組隊報名參加。

十五、相關參賽訊息請至苗栗縣民俗體育委員會網站閱覽。

苗栗縣民俗體育委員會http://union-school.myweb.hinet.net/

十六、開、閉幕:請各組在開閉幕時依單位牌舉龍全員參加,閉幕時現場頒發獎金、獎牌、獎狀,未到單位或個人取消獲獎資格。

十七、活動經費:由苗栗市公所自籌。

十八、公(差)假:參加本次活動相關指導人員及承(協)辦工作人員於籌備工作及活動期間,由主辦單位召開之會議及執行工作時間,給予公(差)假登記。

 

十九、獎勵:

(一)、團體獎:各組經評分分別錄取金銀銅質獎。

1.金質獎(視同第一名):各組依成績錄取,頒予獎牌乙座及獎狀乙紙、獎金10,000元。

2.銀質獎(視同第二名):各組依成績錄取,頒予獎牌乙座及獎狀乙紙、獎金7,000元。

3.銅質獎(視同第三名):各組依成績錄取,頒予獎牌乙座及獎狀乙紙、獎金5,000元。

4.指導獎:獲獎之學校指導教師,得依中等以下學校服務考核敘獎標準之規定敘獎。

5.指導獎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同時指導多件得獎,僅獎勵名次高者)。

6.承辦與協辦學校教師,請依苗栗縣學校服務考核敘獎標準之規定敘獎。

7.有關參賽指導人員之獎狀證明,由主辦單位核發每人一紙獎狀各隊教練至多2人。

8.本次競賽成績得列入國中會考成績比序、高中推甄成績比序

(二)、個人獎:每隊依參賽成績給予獎牌乙個以茲鼓勵。

二十、申訴:

(一)、各參賽名單若有遺漏或錯誤及各項比賽之規則有異議者,請於領隊會議中提出議決及修正。賽程中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有同等意義之註明,亦不得提出申訴。

(二)、合法之申訴,應由各單位領隊或其代表簽字蓋章,並附繳保證金新台幣三仟元整,用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查核認為申訴無理由時沒收其保證金。

(三)、關於賽程所發生之問題,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仍須依照前項規定,於該項成績宣布之三十分鐘之內,補具正式手續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四)、競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指導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

廿一、附則:

(一)每隊應自備隊旗,每隊設領隊、教練各一人,教練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項,並請留下個人手機,方便聯繫。

(二)參賽者請攜帶證明文件並騎縫相片,以備檢查。

(三)本次活動大會提供參賽隊伍礦泉水(依報名規定人數為上限)

(四)有關選手資格問題之抗議,需於賽前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五)大會賽程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或有不正當之行為(如冒名頂替、資格不符)或不服從裁判等情形,經查明屬實者,除即取消該參賽者所得或應得之分數,並宣佈該員之姓名及所屬單位,其單位領隊、指導及管理應負行政責任,報請主管單位議處。

(六)本次大會活動賽程期間辦理全程活動保險,各隊至參賽地點之相關保險,由各參賽單位自行負責。

廿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訂之,並由大會在苗栗市公所及苗栗縣民俗體育委員會網站公佈之。

 

 

2018龍盃全國中小學競技舞龍錦標賽報名表

校名

 

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項目

競技舞龍

領隊

 

教練

 

教練

 

隊員

出生年月日

隊員

出生年月日

 

 

 

 

 

 

 

 

 

 

 

 

 

 

 

 

 

 

 

 

 

 

 

 

 

 

 

 

 

 

 

 

 

 

 

 

 

 

 

 

聯絡地址

與電子郵件

                        

 

 

教練姓名

行動電話

 

 

 

 

負責人簽章

 

         
 

 

1.請在苗栗縣民俗體育委員會網站http://union-school.myweb.hinet.net/報名

2.報名結止日期:107.02.13逾期不候

3.教練至多填二人。每校參賽學生數高、國中16人為限,國小組20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