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07年2月23日桃女童娥字第1070007號函辦理。 二、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7年4月3日(星期二)止。 (二)申請方式:欲申請者請將申請表件逕送(寄)至桃園市女童軍會(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逾時不候。 三、旨揭辦法及申請表請逕至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網站(http://www.gstaiwan.org)下載。 四、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電話:0983941789、03-346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