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slider image
:::

「2018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

會計室 / 2018-03-27 / 人氣: 334

2018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

分區說明會實施辦法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7年2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070009190號函。

二、2018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

貳、目的:

一、促成視覺藝術教師對本計畫的理解,拓展自主性教學研究的參與風氣。

二、發展藝術教學專業成長支持機制,鼓勵教師透過同儕合作共學,提升教學專業與論述能力

三、有效提升教師教學專長,提升視覺藝術教學品質促成國民素質提升及社會文化發展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司

              國立屏東大學視覺藝術學系

二、協辦單位:

                               台北、基隆、金門區:台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

新北、宜蘭、馬祖區:新北市新莊區頭前國小

桃園、新竹、苗栗區:新竹縣竹東鎮竹中國小

台中、彰化、南投區:台中市潭子區潭陽國小

雲林、嘉義、台南區:臺南市後壁區新東國小

高雄、屏東、澎湖區:高雄市鳳山區曹公國小

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小

台東區:台東縣台東市新生國小

 

肆、實施對象:

一、各縣市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輔導員,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藝文領域視覺藝術教師,其他非編制內兒童美術教師與視覺藝術教育相關成員。

二、請各縣市教育局處鼓勵所屬學校視覺藝術教師參與並核予公假。

伍、辦理期間及地點:

 

3月21日(星期三):中彰投區於台中市潭子區潭陽國小舉辦

報名受理連絡人:張美智老師,04-25382255*742 

meichih77@tyes.tc.edu.tw

 

雲嘉南區於臺南市後壁區新東國小舉辦

報名受理連絡人:李麗菁主任,06-6320902*13

Fax06-6350276/lily6422@gmail.com

 

高屏澎區於高雄市鳳山區曹公國小舉辦

                      報名受理連絡人:黃榮達主任,07-7460449*720

                       jungta168@gmail.com

 

花蓮區於花蓮市中原國小舉辦

報名受理連絡人:劉雅瑜,03-8333547*101

FAX03-8334078/goldenshely@gmail.com  

                                      

3月28日(星期三):桃竹苗區於新竹縣竹東鎮竹中國小舉辦

報名受理連絡人:葉珊吟老師,035823822*801

Fax035827517/ysy626@gmail.com

 

雲嘉南區於臺南市後壁區新東國小舉辦

報名受理連絡人:李麗菁主任,06-6320902*13

Fax06-6350276/lily6422@gmail.com

 

備註:為擴大本計畫辦理效應,主辦單位接受申請以縣市為單位辦理本說明會,說明會各項經費及主講人由主辦單位全責提供,縣市協辦單位與辦理日期、地點、報名方式另由各縣市教育局處函知所屬各國民中小學實施。

陸、發表會實施程序:

2018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說明會實施程序表

時間

項目

內容

主持

備註

13.40~13.55

報到

參與成員報到、入座

承辦單位

 

14.00~14.05

主席致詞

計畫緣起、

與會成員介紹

承辦學校

校長

 

14.05~14.15

計畫簡介

教學實踐研究發表會工作計畫內容簡介

本計畫

工作團隊

 

14.15~15.20

計畫內容

報告

本計畫教育理念及實施策略簡報

本計畫

工作團隊

 

15.2 0~15.50

共同研討

與會者提問與本計畫實施方法探討

與會者與

工作團隊

 

15.50~16.00

結論、

研習報名

總結討論意見並受理參與實踐研究報名

承辦單位

工作團隊

 

16.00

散會

 

 

 

 

柒、注意事項:

  1. 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惠准參加說明會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活動辦理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出席參加並協助課務調整。
  2. 參加人員依實際參與時數核給研習時數。
  3. 參與人員參與說明會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報名表

姓名

 

連絡電話

 

服務單位

 

職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參加場次

請直接註明參加日期與辦理區域

備註:教師自行報名參與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說明會,請上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或傳真、email報名表直接向分區承辦學校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