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新聞處113年2月26日桃新綜字第1130000953號函辦 理。 |
二、 |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請貴校自113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於校園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片(雲端連結:https://reurl.cc/zl7a90),以宣導交通運具使用安全之重要。 |
三、 | 請將前開標語及影片之播放情形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 前,至「桃園市113年3月份道安宣導成果雲端表單」(https://forms.gle/epSadpYxvoHt9MAF7)填報。 |
四、 | 若無電子看板,亦可運用網站或無聲廣播系統進行露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