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1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表 配合113 年桃園市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
標語: 車輛行近路口請停讓行人先行。
紅燈停,綠燈行,安全你最行。
騎車勿貪近路,勿搶時間。
快車一時,後悔一世。
搶快不走斑馬線,玩命生死一瞬間。
穿越馬路要注意,看清來車再過去。
支線讓幹線,搶行起禍端。
微型電動二輪車,請掛牌再上路。
長輩行動慢,請減速禮讓。
75歲以上長者,每3年重新換發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