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研習辦理情形如下: (一)時間:107年1月26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府地下2樓大禮堂。 (三)本市各級學校每校至少指派1名人員參加,並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二、請於107年1月19日(五)前逕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研習發展系統(http://passport.tyc.edu.tw/index.php)-「大有國小」項下報名,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3)3577715#310 大有國小衛生組長。 三、市府周邊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