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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局107.1.19桃教體字第1070005507號函及桃園市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107年度推展活動系列-辦理桃園市環境教育「校園雨撲滿」徵選與建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強調「校園不只是綠化美化,更要課程化」,建構桃園綠活學校的新風貌;實踐「環境即是教材,教學利用環境」,持續發揮校園教具功能,延伸師生教學與學習範圍,並藉由校園「雨撲滿」的建置,進行「雨水回收」,落實節約用水,雨水再利用之教學。學校承辦「桃園市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107年度推展活動系列-辦理桃園市環境教育『校園雨撲滿』徵選與建置實施計畫」。
三、相關徵選申請內容如下:
(一)補助原則:
1、每校限申請一計畫案。
2、每案補助上限以新臺幣9萬5仟元整(限資本門使用)。書面計畫初審通過之學校,於經費補助前將派專家學者進行到校現場輔導,以提升計畫執行成效。並於計畫執行後進行後續追蹤輔導。
3、本年度預計擇優補助4校為原則,如未達審查標準者得從缺。
(二)申請作業:107 年 4 月 27 日(五)前檢具以下相關資料向中壢區中平國小提出申請。計畫申請書及經費概算表(附件一)各 1 式 3 份
(三)審查作業:
1、由本市永續發展及環境教育輔導團成立審查小組,就各申請計畫案予以審查,預定於107 年 5 月底前公告計畫審查結果於本市永續發展及環境教育網站(http://sdee.tyc.edu.tw/)。
2、審查評分原則:徵選與建置評選表(如附件二)
(1)學校執行環境教育情形(20%)
甲、學校近3年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訪視成績或參與國家級環境教育選拔10%
乙、依環境教育法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10%
(2)計畫內容(80%)
甲、計畫內容切合環境教育主題 5%
乙、學校教職員生參與情形 20%
丙、計畫創新性 10%
丁、結合社會資源與伙伴關係 5%
戊、經費編列合理性 10%
己、計畫效益評估(含質性、量化)10%
庚、附環境教育課程(建議教案主題:雨水回收系統、水資源的循環、台灣水資源的特性及重要性、生活節水的方法…等)20%
(四)經費撥款及核銷:
1、計畫案經審查獲補助之學校由教育局核定後將函請學校掣據辦理請款。
2、本計畫執行期間至 107 年 9 月 28 日止,並於計畫辦理完竣後一個月內完成核結作業,應繳交成果報告(如附件三併檢附教案,含書面及電子檔)、教育局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並須將原始憑證正本送中平國小妥善保管。
3、計畫執行期間涉及計畫內容、經費項目或計畫總經費變更時,應報請教育局同意。
(五)管理及考核:
1、執行期間教育局為掌握計畫進度或視需要,得派員或邀請專家學者前往訪視、督導、查核,獲補助學校應檢具詳細資料供參。
2、各學校執行成果,本局將上傳本局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網站(http://sdee.tyc.edu.tw/)供各校參閱。
四、隨文檢附:桃園市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107年度推展活動系列-辦理桃園市環境教育「校園雨撲滿」徵選與建置實施計畫,敬請 各校踴躍申請,參與徵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