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6年11月13日桃教小字第10600912601號函諒達。 二、旨案數學領域辦理時間及地點修正如下: (一)106年12月23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新坡國小辦理。 (二)106年12月9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普仁國小辦理。 三、請各校指派各領域召集人或教師參加該領域領綱宣導研習,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假日辦理場次得於6個月內擇日核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