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件申請表件所述申請人應檢具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之文件,有關「前一學期」誤植為「109學年度第1學期」,應修正為「108學年度第2學期」。 三、檢附修正後「109年度第2梯次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表件」、「附表-書寫範例」、「附表-應備文件查核表」等相關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