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107年10月11日馨桃字第1070020044號函辦理。 二、為喚醒社會大眾對「目睹家庭暴力兒童-目睹兒」的關注和瞭解,繼而創造友善之校園氛圍,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特辦理旨揭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07年10月26日(星期五)19:00─21:00。 (二)地點:桃園市婦女館國際演藝廳(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 (三)參加對象:幼兒園所、國中小、高中職之教職人員及學生,採自由入席。